同產品同時搜索,老用戶顯示的價格卻比新用戶更高,你是否遇到過這種“大數據殺熟”的情況?
近日,記者從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在平臺“大數據殺熟”專項調研和規范公平競爭市場秩序行政指導會上,唯品會、京東、美團、攜程、滴滴出行等10家互聯網平臺企業代表共同簽署承諾書,承諾不非法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不利用數據優勢“殺熟”,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
嚴正指出當前互聯網平臺存在的
涉嫌“大數據殺熟”等突出問題
會議現場,唯品會、京東、美團、餓了么、每日優鮮、盒馬鮮生、攜程、去哪兒網、如祺出行、滴滴出行共10家互聯網平臺企業代表通報了用戶數據使用和管理情況,對數據使用監管提出建議。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以及華南理工大學法學專家們就相關問題與各企業代表進行互動交流探討。
據悉,與會部門充分肯定互聯網平臺經濟發展的積極意義和重要作用。也嚴正指出當前互聯網平臺存在的涉嫌“大數據殺熟”等突出問題,要求平臺企業主動擔起社會責任,嚴格規范經營行為,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10家平臺代表共同簽署承諾書
不非法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
不利用數據優勢“殺熟”
此外,平臺企業代表共同學習了市場監管總局提出的“九個不得”,分別簽署了《平臺企業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承諾書》。
承諾書中承諾
一是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低價傾銷、不串通定價、不哄抬價格、不價格欺詐。
二是不違法實行固定價格,不違法限制商品生產或銷售數量,不違法分割市場。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不排除或限制競爭。
三是沒有正當理由,不實施掠奪性定價、不拒絕交易、不搭售。
四是不進行商業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毀。
五是不非法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不利用數據優勢“殺熟”,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
六是不利用技術手段損害競爭秩序,不妨礙其他市場主體正常經營,不對平臺內經營者進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條件。
延伸閱讀
“殺熟”之后“殺富”,警惕大數據作惡新變種
近年來,“殺熟”一詞時常出現,諸如訂酒店、外賣等,不同用戶獲得的價格信息大相徑庭,“熟客”的價格偏高。近期有媒體報道稱,在深圳的不同地方,線上點單某同款商品,定位在豪宅區的價格要高出近30%。網友不禁感嘆:“殺熟”問題還沒完全解決,“殺富”又來了。
同款商品,兩份訂單僅因小區地址不同,價格就相差了近30%,實在讓人疑惑。一個人不管有沒有錢,都不該成為被商家算計的對象。如此技術作惡的手段可以精確瞄準特定人群,今天是“殺”富人,明天則可能是“殺”其他群體。這種定價方式和“暗箱操作”的可行性,讓人難以心安。
近年來,一些電商平臺會不同程度獲取消費者的諸多數據,包括消費習慣、地址、手機型號,甚至還用技術手段探查消費者手機上有沒有安裝與自己有競爭關系的平臺,然后用算法篩選出“有用”的數據,最終差別化地制定價格和推送產品,這就是備受質疑和詬病的大數據“殺熟”。而不管是“殺熟”還是“殺富”,本質上是一樣的,那就是利用技術對用戶信息進行采集和分析,然后“看人下菜碟”。
商家的這種行為,明顯違反了誠實守信的市場原則。無論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還是電子商務法等法律,都規定了“誠實信用原則”。同時,大數據殺熟背后可能還隱含著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我國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明確,“價格欺詐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商家利用大數據對不同顧客購買的同一商品進行區別售價,對于花了冤枉錢的一方來說,顯然有欺騙成分。
按照電子商務法的相關規定,如果商家存在大數據殺熟等行為,應責令其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不管是大數據“殺熟”還是“殺富”,這種隨意定價、區別定價、看人下菜碟式的定價,都應該被及時制止和懲處,消費市場的秩序必須得到更給力的維護和監管。
來源:綜合北京晚報、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