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網站不用了,一定記得注銷。
為什么注銷?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注冊人除了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還要為不法分子的行為買單!你大概不知道,你長期不用(不續費)的網站很可能早就被人盯上了!
網站備案就是一個明確網站責任的機制,以保障互聯網大時代有序發展,長期不用的網站如果不注銷備案,域名到期后,其他人就有可能將你的域名搶注并用于他自己的網站。這樣的人不少,專等別人成功備案的域名到期,搶注后他的網站就不用再備案了。然后如果他運營期間出了什么問題(比如被非法利用、被篡改黃賭毒網站、甚至主動做成黃賭毒網站……)那么一經查到,有關部門可能會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有那么幾點需要注意:
• 你認為已經注銷的網站可能沒有真的注銷;
• 很明顯打不開的網站可能在某個固定時間指向非法鏈接;
• 不法分子極有可能就是網站管理員或者網站服務商后臺工作人員。
所以,為了避免背上不必要的鍋,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要了網站,網站備案都是需要刪除的。
這黑鍋有多大?
看看《網絡安全法》怎么說:
(http://www.miit.gov.cn/n1146295/n1146557/n1146614/c5345009/content.html)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設立用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利用網絡發布涉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八條 網絡運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電子信息發送服務提供者、應用軟件下載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安全管理義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九條 網絡運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不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采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的;
(二)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
第七十條 發布或者傳輸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如何注銷?
個人網站注銷備案與企事業單位網站注銷備案所要求提供的材料是不同的,其中,個人網站用戶注銷備案必須提供:申請表、域名證書、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企事業、社會團體、政府網站用戶必須提供:蓋有公章的申請表、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備案注銷需要到備案號當地的通信管理局下載【注銷備案申請表】,把【注銷備案申請表】里的信息填好:
【注銷備案申請表】中會告訴你把申請表郵寄、傳真還是郵箱發送的指定地點。一般會5個工作日之內處理完成。